借还图书 借还书方式及时间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均可在图书馆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虚拟校园卡(开通借阅功能)在图书馆二层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借还业务。切记,务必在总服务台工作时间归还图书,其他时间不要将未归还的图书放置在总服务台或图书馆任何位置上,以免丢失。 借还时间:人工服务 8:00-17:00 借阅数量与期限
密集书库图书外借服务图书馆一楼密集书库馆藏的图书使用频率偏低,实行闭架借阅,读者可通过以下步骤完成图书外借: ★ 读者通过馆藏目录查询外借图书的索书号及书名; ★持本人虚拟校园卡,到二层总服务台提出外借申请; ★工作人员到一层密集书库提书至总服务台,为读者办理外借手续。 借还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到总服务台办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随书光盘使用服务★读者借阅图书的随书附盘,可以通过图书馆主页上的“博文光盘云系统”进行下载使用。 续借★借出图书在借阅天数到期前可办理续借手续。 ★读者可自行登录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八一农大图书馆”公众号中的“我的图书馆”办理图书续借。 ★同一册书只能续借一次,过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接受续借。 ★续借借期为15天,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其借期为:借书天数+15天。 预约★读者可登录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八一农大图书馆”公众号中的“我的图书馆”自行预约已出借的图书。 ★预约图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 逾期★读者有义务准确了解借阅规则,并主动按时归还所借图书。 ★为保证大多数读者权益,对逾期未归还图书的读者收取逾期滞纳金,图书每册逾期一日收取滞纳金0.10元。 ★如产生逾期滞纳金,可通过图书馆总服务台处扫码缴纳。 ★有逾期行为的读者,将停止其借书权,且不能办理续借、预约等手续,并产生逾期滞纳金。待图书归还并缴纳逾期滞纳金后方可继续借阅。 赔偿★凡遗失、撕毁、污损、偷窃本馆书刊或超期借阅者均按本办法处理。 ★凡遗失书刊应以相同版本或再版的书刊偿还,并需交文献加工费2元。不能用书刊偿还的按下列规定赔偿。 ★污损图书根据其污损程度,酌情罚款,最低罚款5元,最高为书价的2倍。丢失书内条码或条码破损不能使用,罚款5元。 ★偷窃、撕毁书刊,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通知当事人所在院系及有关部门,并处以100—500罚款,停止使用图书馆三个月。 ★借阅书刊逾期不还者,停止借阅并每册图书过期一天罚款0.10元。 |